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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集团连续两年被评为“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光荣称号

作者:邢恺来源:董办发布日期:2015/1/22 8:22:48浏览次数:6191

      2015年1月21日上午,“2012-2013年度国家守合同重信用”授证仪式在东莞市工商局莞城分局举行,集团副总王绍坚代表集团接受了由国家工商总局授予的这项沉甸甸的荣誉。莞城分局副局长曾志忠为我集团授证,并针对”守重”的政策评分标准征求意见及对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了解座谈,气氛融洽。

      我集团此前已经连续13年被公示为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去年获得了“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荣誉称号,今年又被授予该项国家级荣誉,这对宏达来说是一种激励与鞭策。多年来,集团一直遵纪守法经营,保持诚实守信的企业精神,不断提高合同履约水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今后,我集团会一如既往的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为莞城乃至全市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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