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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思考

作者:汪士和来源: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日期:2011/3/24 13:04:00浏览次数:5954

从去年以来,有不少大企业老总反映同一件事:农民工工资涨疯了,不仅超过定额人工工资几倍,而且要当天结算,有些民工甚至随时撕毁用工协议,漫天要价,不答应条件第二天就走人。如果说个别企业反映,似乎可以不必大惊小怪,但许多企业都说同一话题,那就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了。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性行业,人力资源是建筑业的第一资源,如果没有相对稳定的一线劳务队伍,建筑业很快就会萎缩。在国家产业划分标准中,建筑业与工业同属第二产业。从事工业生产的职工不论是化工、电子产业,还是汽车制造业、纺织业,只要是属工业范畴,无论是重工业还是轻工业,都一律称之为产业工人。产业工人的共同特点是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岗位,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有较高的职业素质,是工人阶级的中坚力量;而建筑业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公司以国有和城镇集体性质为主,当时的职工基本上都是固定工,享受国家统一的工资福利和劳动保障待遇,当然应是产业工人之一部分。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特别是经过基本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建筑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筑业的用工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老企业自有队伍逐渐减少,有些老职工也转到管理层,大量的一线操作工人都是从农村招募来的,于是乎建筑职工被社会统称为“农民工”,称呼的改变也带来了建筑业职工的身份变化,在一些人的潜意识里似乎建筑工人也就不属于产业工人了。不可否认,由于传统的建筑业都是人随项目走,人员流动性大,加上相当多的农村进城务工的人没有一定的技术,几乎是丢了镰刀拿瓦刀,未经培训,所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纪律性较差,甚至自由散漫,与传统的产业工人,特别是建筑农民工与正规建筑职工有一定差距,因此建筑农民工也就被列在建筑产业工人之外。试想,如果再过十年八年,我国老一辈的正规建筑职工都因年龄和身体原因退休或生病难以上岗了,现在城市职工子女一般都是独生子女,没有多少人愿意从事这个苦、脏、累的行业,而从农村进入这个行业的员工培训工作又跟不上,那时的建筑业将会是什么状况,结果不堪设想。因此无论从建筑企业的自身发展还是从建筑行业的发展看,无论是从城市建设的需要还是社会稳定的需要,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提速,考虑把建筑农民工逐步变成建筑产业工人应是迫在眉睫的事情。但这需要社会的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本文尝试从改变用工混乱现象着手,为把游荡于建筑产业内外的建筑农民工逐步转变成现代建筑产业工人做点探讨。

一、目前建筑民工工资状况混乱。

社会上很多行业因为工资报酬偏低造成“民工荒”,建筑行业还不太一样。目前建筑农民工的工资是否合理?具体分析一下就能得出答案。

1.最低工资标准:江苏省最新公布的江苏一、二、三类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别是1140元、930元和800元,江苏是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江苏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仅次于北京(其最低工资标准为1160元/月),这是绝大多数省份达不到的。

2.全社会平均收入:2010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19540元,即每月收入1628元;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6162元,平均每月514元。

3.本科毕业大学生工资:第一年每月1800元~2000元;

4.建筑施工劳动定额日工资折合成月工资:根据江苏2010年新近调整的劳动定额为56元/日×30(日)即1680元/月。

5.目前建筑企业中一般管理人员工资:每月约2500元~3500元;

6.制造业产业工人工资:震惊世界的富士康跳楼事件,用11条人命的代价迫使资产拥有者将月工资800元提升到现在的2000元,而大多数工厂流水线上的工人月收入也只有1200元~2000元左右不等。

7.建筑农民工目前工资状况:普工(没有任何技术凭力气干活的工人,行业内约定俗称壮工)80元~100元/日,即2400元~3000元/月;技工150元~200元/日,即4500元~6000元/月;电焊工和装修行业的木工平常与房建企业瓦工、钢筋工在工期紧张时一样,企业每天必须支付300元以上,并且当天下班当天支付。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建筑民工工资已严重脱离定额工资标准。也许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如此,供求关系决定了工资水平。问题是建筑业的一些规定让建筑企业发展处于两难境地:源头上亮出的旗帜是“最低价中标”,投标建筑企业只能根据预算定额编制的标底进行公开的最低价竞争,这其中人工工资取费完全是计划经济年代的版本,按定额人工工资做进预算,而工资支付则完全是市场经济的行为,但只能敞开大门按需付给,否则没人到企业务工,这样建筑企业只能蒙受“政策性”造成的亏损。在企业收支倒挂的同时,脑体收入倒挂的现象也应时出现,这对企业工程技经人员的创伤很大,严重影响着企业技经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如是长此以往,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工人工资的收入与支出严重倒挂,用工用不起,必然少接工程,少用工,以尽量减少亏损;企业其他员工效益受影响,企业即难以持续发展。从而农民进城就业这一方面的渠道肯定会大打折扣。

二、造成建筑用工混乱和建筑“民工荒”的原因

一度时期很多项目上都存在建筑用工混乱的现象,私自分包、乱挂靠的情况比比皆是;包工头操纵一帮农民工“要挟”企业不按用工合同和协议执行,漫天要价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滥用政府对农民工工资的关心政策,未务工强要工资、少做工多要工资等,无中生有恶意讨薪;少数项目经理为坑企业,借机搭车捞油水,竟与包工头相勾结,乱签证以把水搅浑;施工过程中不按科学规律办事也促使建筑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民工荒”。

概括其原因:一是建筑行业属苦、脏、累、险的行业,目前城里年轻人绝大多数不愿涉足建筑业,家长也不愿让孩子从事这个职业,包括大批过去的熟练技工逐年退休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再接班干建筑,目前企业自有的和已多年在建筑企业打工的一线工人许多都是40多岁、50岁年龄,建筑工人青黄不接。

二是中西部地区这几年经济发展较快,当地的就业机会增多,有些人宁可在家乡少挣点钱,也不再想出远门干重活。

三是建设项目每年大幅度增加,建筑用工的需求量增加过快,造成用工紧俏。

四是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建设单位无视合理工期,一味盲目压缩工期,加剧了阶段性的施工生产“用工荒”。

五是民工普遍存在短期行为,喜欢干活一天一结算,被拖欠怕了,落袋为安,但带来的问题是农民工越来越难管理。就他们自身而言务工随意,三两个月、甚至个把月就跳槽到另一个工地,有关保险就没办法落实;就用工企业来讲,人员频繁进出,整体素质下降,加之相当多的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犯罪率增加,大大增加了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

六是农民工普遍存在城市失落感,住房、养老、子女教育都存在一定问题,除了普遍存在的户籍歧视外,建筑业还多个职业歧视,在建筑工地干没有在工厂当工人那份尊严和自信。80、90年代后的新生代农民工尤其在乎“面子”,怕将来连老婆也难找。

七是有些工地仍然存在工作安全和生活卫生条件恶劣情况。农民工居住的现场临时设施中,条件简陋,基本的通风、采光都难以保证,更别奢望冬天取暖和夏天凉爽了。凡此种种,换位思考,在就业渠道越来越多,各行各业劳动条件都不断改善的今天,如果建筑业旧的用工制度和管理方式、生产方式不改变,还能留得住人吗?

三、要把建筑劳务用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各类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各类产业都需要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强、劳动服务态度好、遵纪守法的产业工人队伍,并且随着产业分工的细化,做专做精本工种是产业升级、跻身世界之林的重要关键。同时,随着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必须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企业文化的本质也是“以人为本”,在建筑劳务用工问题上,缺的恰恰是“以人为本”。事实上,只有从建筑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他们多考虑,才能稳定队伍和最大限度地调动人的生产积极性和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笔者曾干过4年建筑农民工,有切身体会,所以有发言权。当时的想法就是:第一位是挣钱,能养活自己并成家;第二是一心想学门技术,能立住脚,所以没师傅教就偷着学;第三是想能稳定下来,不要到处漂泊,工作能相对固定,梦想有一天能取得城市户口;第四是希望能与正式职工享受相同的待遇,包括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现在的农民工如果在以上4条基础上,加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大多数人也就基本满足了。

2011年初,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对建筑劳务用工问题进行了调研,认为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才能让建筑业保持相对稳定的劳动力资源。具体建议是:

——建立地区性或企业自己的建筑劳务基地。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到中西部劳动力相对丰富的地区主动进行协商对接,本着“定点定向,双向选择,平等互利,择优汰劣,相对稳定”的原则,确定劳务合作关系。四川省政府前几年确定了10个建筑劳务基地县,为东中部地区成建制引进和使用建筑劳务提供了平台。河南、河北、安徽等省也是建筑劳务大省。固定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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