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声明

  “广东宏达工贸集团”(简称“广东宏达集团”)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荣获广东省著名商标的民营企业。集团现设立有广东宏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宏达工贸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金联安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宏达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广东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东莞市宏达饮食文化服务有限公司与冠天集团有限公司(HK)等母公司与子公司、分公司,并办有“东莞民企网”、“广东宏达工贸集团”和“中国制冷商情”等网站。

  如有任何企业或个人在任何媒体以任何方式,盗用“广东宏达工贸集团”及其所办网站等的名称、注册商标、网站内容、形象、图片、 LOGO 等,发布侵犯“广东宏达工贸集团”知识产权或名誉权的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任何不良的法律后果均与“广东宏达工贸集团”无关,并且,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广东宏达工贸集团常年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
                               副主任律师 王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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